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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学计划

时间 : 2023-02-18 10:54 来源 :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

深圳市各中小学校、老师:

    根据市教科院通知与要求,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将于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师继续教育。请各学校及时通知本校教师,提前做好选课准备。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内容

    1、本期开设的专业科目课程320多门,涵盖所有学科,培训方式以网络课程为主(其中含补修往年远程专业课程20多门)。

    2、本期培训同时开设“2017—2018”、“2018—2019”、“2019—2020”、“2020—2021” 、“2021—2022”学年的专业远程课程的补修,补修课程名称前缀含有学年标识(如果需补修往年的专业课程,请按课程名称前缀搜索后选课)。本期全部远程课程结束复核后,相关课程学时归到对应学年。

    二、教学安排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如下: 

主要安排

具体时间

网上选课(本学年及往年专业课)

2023年2月14日—2月23日

选课初审(管理员初审、代选课)

2023年2月24日—2月27日

缴纳费用(单位缴费)

2023年2月28日—3月10日

课程终审

2023年3月11日—3月14日

打印学习通知书

2023年3月16日开始

上课学习时间(网络课程)

2023年3月18日—6月16日

上课学习时间(面授课程)

2023年3月25日—6月11日

成绩公示

2023年6月28日起

    温馨提示:

    1、  正式的缴费通知书在学校初审期及学校选课初审完成后打印(学校管理员负责)

    2、  选课、学习说明

    (1)    网上选课期:学员按选课时间自主选课。

    (2)       选课初审期:学校管理员在此时间段内可以对本校老师选课完成选课初审及代选课操作。

    (3)       缴纳费用期:学校完成选课初审后,查询和打印缴费通知书,以学校为单位缴纳培训费用。

    (4)       课程终审期:城市学院收到学校培训费后,完成该校的选课终审。

    (5)       远程课程线上学习时间:

    往年专业课程:3月18日至6月9日

    本学年专业课程:3月25日至6月16日

    3、  老师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正或更新本人的手机号,以便我们在选课或培训过程中,提供更好的继续教育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成绩查询

    全部课程结束两周后公示成绩,可在网上登录个人管理界面查询。成绩公示期:2023年6月28日起。

    四、咨询答疑

    教务咨询电话:83749400、83040077、83040043钟老师、方老师、黄老师

    缴费咨询电话:83749693骆老师

    技术咨询电话:82328497  冷工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网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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